龙泉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7-04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6月29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3日上午9点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5名,其中董事刘强先生,独立董事钟宇先生、王俊杰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付波先生、刘强先生回避表决。《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7月19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通过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