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6-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6月5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10日上午9点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钟宇先生、王俊杰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