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5-31

证券代码:603536 证券简称:惠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1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惠增玉委托董事宋彰伟参加会议。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27日以送达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5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4名,董事惠增玉先生因出差委托董事宋彰伟先生参会并表决。

因董事长惠增玉先生不能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一致推举董事宋彰伟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在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蔬菜、禽畜肉类、水产类、水果、乳制品类的生产销售;食用油销售;货物仓储、场地租赁业务。”内容,同时根据2019年4月17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19]10号)的最新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惠发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9)。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结合2019年4月17日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

[2019]10号)最新规定,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惠发股份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9-03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