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峰新材: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5-17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6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15:00至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学峰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30,434,796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26.36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30,364,0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352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70,7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4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358,2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7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287,5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6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70,7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43%。

8、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364,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8%;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7,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44%;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364,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8%;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7,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44%;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364,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8%;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7,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44%;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364,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8%;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7,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44%;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364,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8%;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7,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44%;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364,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8%;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7,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44%;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364,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8%;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7,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44%;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364,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8%;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7,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44%;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364,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8%;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7,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44%;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364,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8%;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7,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44%;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 《关于设立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364,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8%;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7,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44%;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364,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8%;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7,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44%;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364,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8%;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7,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44%;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通过了 《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364,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8%;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7,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44%;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364,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8%;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7,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944%;反对70,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刊载于2019年4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