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泰山: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5-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290,6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5%;本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5.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7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6,118,198.88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