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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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19-014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3月9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其中有3名监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焰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发布的《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1,546,441.33元,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在足额预留公积金以后,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分别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15%、15%”的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特点、未来现金流状况、股东回报需求、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30,328,817.40元。因股权激励事项回购但未注销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本次分配利润总额占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5.05%。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以及股东利益的基础上作出的,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8年度的监事薪酬如下:
| 姓名 | 在本公司担任职务 | 在本公司薪酬(万元/年) |
|---|---|---|
| 李 焰 | 监事会主席 | 52.16 |
| 姜 冰 | 监事 | 57.64 |
| 刘剑锋 | 监事 | 未在公司领薪 |
| 卞 进 | 监事 | 未在公司领薪 |
| 王素生 | 监事 | 40.30 |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以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