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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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19-018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3月1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7日专人送达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柳章银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55,444,162.0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5,544,416.2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2,909,794.96元、减去2018年分配2017年度现金股利112,539,511.8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0,270,029.04元。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现提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388,611,7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52,597,608.9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07,672,420.14元结转以后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各项专业报告。监事会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状况决定其审计报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需要,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如下修订:
| 原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 第七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集人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邮寄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 第七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集人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邮寄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
修订后的《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变更“高性能橡胶助剂生产项目”中的“年产15,000吨促进剂M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终止“年产10,000吨促进剂NS建设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运营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同意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