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信息: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3-14

证券代码:300659 证券简称:中孚信息 公告编号:2019-014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件。丁春龙对公司及黄建等5名自然人提出民事诉讼。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原告:丁春龙
2、被告一: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黄建

被告三:丁国荣

被告四:高峰

被告五:范兵

被告六:罗沙丽

3、案由: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4、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原告对黄建、丁国荣、高峰、范兵及罗沙丽持有武汉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剑通信息”)共计99%的股份行使优先购买权;

(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5、本案的其他说明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剑通信息股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优先购买权行使情况公司已在本次重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予以披露,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1、公司同日收到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系丁春龙诉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

2、公司目前涉及的小额诉讼共计107.16万,主要系销售合同纠纷。

3、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和应对措施

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不会构成影响。

公司目前正就本次诉讼与本次重组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进行沟通,将采取积极措施消除本次诉讼可能会给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带来的影响。公司将积极准备应诉,主张公司权利,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因本次诉讼刚获立案受理,尚未进入审理等程序,且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