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2-27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7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民和股份 股票代码 002234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东明 高小涛
办公地址 山东省蓬莱市南关路2-3号 山东省蓬莱市南关路2-3号
电话 0535-5637723 0535-5637723
电子信箱 minhe7525@126.com minhe7525@126.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及生产流程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父母代肉种鸡的饲养、商品代肉鸡苗的生产与销售;商品代肉鸡的饲养与屠宰加工;饲料、鸡肉制品的生产与销售;利用鸡粪进行沼气发电,并利用沼气发电的副产品开展有机肥的生产与销售。公司已形成了以父母代肉种鸡饲养、商品代肉鸡苗生产销售、肉鸡饲养、屠宰加工、饲料生产与禽畜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相结合的经营模式。形成了“鸡—肥—沼—电—生物质”的循环经济业务链。

父母代肉种鸡养殖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在我国,种鸡饲养的模式主要分为两种:平养与笼养。目前国内大部分养殖企业采用平养方式。公司则采用全程笼养方式。

公司肉种鸡养殖周期分育雏期、育成期和产蛋期三个阶段,采用“三阶段全进全出”笼养生产工艺。种鸡1-5周龄为育雏期,6-22周龄为育成期,23-69周龄为产蛋期,育成期公司通过骨骼发育情况、性成熟情况等对种公鸡进行三次选育,产蛋期种鸡采用人工授精技术。种鸡在饲养69周后被淘汰,产蛋期内生产的合格种蛋送至孵化厂孵化,孵化出商品代鸡苗进行销售。

肉用种鸡全程笼养及其配套技术为公司自行研发,该技术改变了传统垫料平养模式,采用多层饲养,使种鸡离开地面,不接触粪便和垫料,减少粪便污染的机会,利于疾病的控制,提高成活率;同时可以解决限饲困难、受精率低、单位面积饲养密度小、管理困难等弊端。先后获得国家“星火计划科技成果奖”、“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在国内种鸡饲养技术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为配合种鸡笼养,公司在人工授精技术的基础上研发了“鸡鲜精稀释及冻业技术”。 该技术采用“一鸡一管”的输精方式,提高了受精率,杜绝了因输精而带来的交叉感染。公司还对种公鸡进行选育,提高商品代肉鸡苗质量、减少种公鸡饲养量、减少非生产性饲料开支。

肉鸡屠宰及加工业务由子公司民和食品经营,拥有世界领先的荷兰斯托克(STORK)公司生产的肉鸡屠宰加工生产线,采用西方先进的“无痛苦”电击、自动放血技术,防止了放血时的污染,同时达到最佳放血效果。宰杀掏脏采用全自动的方式,设备配有高压清洗系统,从而避免了员工工作时的交叉感染。加工中通过多道检验程序和宰后同步检验检疫,保证了鸡肉产品的质量。

2、公司养殖模式及特有风险

种鸡饲养及商品代肉鸡苗生产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公司下设种鸡养殖场、商品鸡养殖场及孵化厂,各场独立经营,由公司统一核算。公司自行研究开发了种鸡育雏期、育成期、产蛋期的“三阶段全进全出”的生产工艺及“肉种鸡笼养配套技术”,改变了传统饲养模式存在的肉种鸡成活率低、限饲困难、单位面积饲养密度小、管理困难等弊端。人工授精技术及“鸡精液稀释技术”采用“一鸡一管”的输精方式,提高了受精率,杜绝了因输精而带来的交叉感染。公司还对种公鸡进行选育,对提高商品代肉鸡苗质量、减少种公鸡饲养量、减少非生产性饲料开支有着重要的意义。

公司生产过程中饲养父母代种鸡、生产和销售商品代肉鸡苗,父母代种鸡是公司的核心资产,其生产过程对环境、气候及疫病防治的要求较高,虽然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疫病控制管理制度,但外部禽类动物疫病出现大规模流行和扩散,消费者对动物疫病认知水平和疫病流行的心理预期都会产生一定影响,使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受到较大影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种鸡养殖采用笼养模式,有诸多优点,但究其根本还是种鸡养殖行业,在某些饲养环节的手段不同。因为处于养殖行业,公司最大的风险是疫病防治与控制的风险,这也是整个养殖行业的最大风险。

报告期,公司养殖模式未发生变化。

3、采购模式与销售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统一的物资采购制度,根据所采购物资的重要性进行分级、分部门管理。公司现有业务中,主要向外部采购父母代肉鸡苗和饲料原料,公司各主要原料的采购情况如下:

种鸡鸡苗采购:父母代种鸡苗的采购系生产部根据公司产能、市场预测和发展规划制订本年度总采购计划和分期采购计划,经生产负责人审核后报经总经理审批,由公司采购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组织统一实施。

饲料原料采购:公司饲料生产所需原料主要包括玉米、豆粕、花生粕、鱼粉及添加剂等,由饲料厂根据种鸡与肉鸡饲养部门的需求制订月度采购计划,提交公司采购部,数量较大的经总经理批准后由采购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数量较小的则向粮食种植户直接采购。

(2)销售模式

多年来公司建立了覆盖山东省全省和辽宁省部分地区的完善销售网络,能够确保公司鸡苗产品快速销售。主要分为大型专业养殖公司及经销商,经销商大多与公司合作多年,公司经销商同时进行饲料或兽药的经营,熟悉市场情况,与养殖户关系密切,在当地市场有较强的影响力,是公司重要的客户和市场行情提供者。

4、公司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商品代肉鸡苗和商品代肉鸡(商品代肉鸡供民和食品屠宰加工),公司生产的饲料以自用为主,部分对外销售。子公司民和食品以进行商品代肉鸡屠宰加工,并生产冷冻鸡肉制品为主,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肉鸡分割产品。子公司民和生物经营沼气发电业务、生物燃气、有机肥及水溶肥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5、报告期内行业发展状况

报告期,祖代鸡进口继续受到影响,由于祖代引种是我国白羽肉鸡产业供给的源头,随着2015年开始爆发的海外禽流感疫情,我国对主要引种国施行封关,引种量减少,连续四年国外禽流感封关导致产能去化大大增强,祖代种鸡主要引种国短期无法复关,新西兰及波兰成为国内仅有的祖代鸡引种国,短期内祖代种鸡引种规模难以出现大幅度增长。持续的低引种致使父母代及商品代鸡苗供应量下降。

目前我国对禽实施H5/H7二价禽流感灭活疫苗免疫,报告期禽流感疫情在国内发生率明显下降,鸡肉产品供应链畅通,鸡肉消费明显好转,终端需求逐步向上带动产业链蓬勃发展;加之报告期我国发生非洲猪瘟疫情,随着疫情不断扩大,鸡肉的替代性需求将不断增加。

6、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2004年被农业部等八部委联合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并连续通过农业部监测;于2010年被中国畜牧业协会评入“2009中国白羽肉鸡企业20强”;2014年公司被中国畜牧业协会认定为第三届中国畜牧行业百强优秀企业;被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授予会长单位,公司拥有的“民和”品牌被授予亚洲名优品牌奖、山东名牌等荣誉,“民和”系列鸡腿、鸡胸、鸡翅产品被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为“中国绿色食品”。公司已取得HACCP质量认证、EUREPGAP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被认定为首批“国家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被认定为“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首批生物安全隔离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人民币元

2018年 2017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6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1,817,711,386.36 1,067,502,353.94 1,067,322,505.39 70.31% 1,408,702,921.15 1,408,702,921.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80,652,613.15 -290,550,985.50 -290,550,985.50 231.01% 153,789,841.61 153,789,841.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66,171,730.44 -286,254,531.58 -286,254,531.58 227.92% 153,249,611.47 153,249,611.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4,401,402.96 -76,616,170.18 -76,616,170.18 680.04% 283,651,510.11 283,651,510.1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26 -0.96 -0.96 231.25% 0.51 0.5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26 -0.96 -0.96 231.25% 0.51 0.5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0.92% -32.82% -32.82% 73.74% 16.13% 16.13%
2018年末 2017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6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总额 2,624,303,043.90 2,275,482,183.11 2,275,482,183.11 15.33% 2,178,686,723.32 2,178,686,723.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20,554,988.85 739,902,375.70 739,902,375.70 51.45% 1,030,453,361.20 1,030,453,361.20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93,705,906.95 376,208,788.52 474,449,796.04 673,346,894.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632,703.70 34,047,246.38 120,618,660.47 241,619,41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6,695,633.61 22,862,478.25 120,246,308.80 239,758,577.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322,690.49 38,483,868.31 134,529,707.58 285,710,517.56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7,227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2,892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0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孙希民 境内自然人 31.22% 94,310,000 85,732,500 质押 73,910,000
孙宪法 境内自然人 11.10% 33,512,348 25,134,261 质押 8,170,000
谷永辉 境内自然人 2.66% 8,021,800
蓬莱丰发水产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9% 5,100,000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20% 3,636,758
UBS AG 境外法人 1.15% 3,459,00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07% 3,226,552
刘世峰 境内自然人 1.03% 3,097,98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景阳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 其他 0.99% 3,000,001
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 其他 0.90% 2,718,27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孙希民先生与孙宪法先生为父子关系,系一致行动人;其他未知。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image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畜禽水产养殖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从事畜禽、水产养殖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祖代鸡进口继续受到影响,由于祖代引种是我国白羽肉鸡产业供给的源头,随着2015年开始爆发的海外禽流感疫情,我国对主要引种国施行封关,引种量减少,连续四年国外禽流感封关导致产能去化大大增强,祖代种鸡主要引种国短期无法复关,新西兰及波兰成为国内仅有的祖代鸡引种国,短期内祖代种鸡引种规模难以出现大幅度增长。持续的低引种致使父母代及商品代鸡苗供应量下降。

目前我国对禽实施H5/H7二价禽流感灭活疫苗免疫,报告期禽流感疫情在国内发生率明显下降,鸡肉产品供应链畅通,鸡肉消费明显好转,终端需求逐步向上带动产业链蓬勃发展;加之报告期我国发生非洲猪瘟疫情,随着疫情不断扩大,鸡肉的替代性需求将不断增加。

报告期,受上游供应减少和终端需求旺盛,带动公司主营产品商品代鸡苗价格逐季一路上扬,公司取得较好业绩。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17,711,386.36元,较去年上涨了70.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0,652,613.15元,较去年上涨了231.01%。报告期公司主营产品雏鸡售价大幅上涨,收入增加,毛利上升,是本年度盈利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公司雏鸡销售及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存货及计提资产减值情况见财务报告附注中存货章节。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差额 增减比例
雏鸡收入 96,958.06 39,666.40 57,291.22 144.43%
雏鸡成本 46,600.21 43,122.58 3,477.64 8.06%
雏鸡毛利 50,357.85 -3,456.18 53,814.03 1,557.04%
毛利率 51.94% -8.71% - -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1、根据年初董事会制定的年度计划。报告期,公司充分发挥现有优势,保持并提高父母代肉种鸡饲养和商品代肉鸡苗生产的技术领先优势和市场地位,积极推进产业链向下游延伸,加大商品鸡养殖、屠宰、加工以及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等产业链延伸方面的投入,通过扩大肉鸡安全养殖规模,提供更多高质量、高附加值鸡肉产品,充分利用一体化经营的规模化效应,增强公司对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的抵御能力,提升综合竞争能力。公司种鸡饲养规模保持稳定;近年来陆续投入建设商品鸡养殖场已经完工并全部投入生产,随着自养商品鸡规模的提升,民和食品屠宰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新孵化场的建设工作已经结束,经调试已经正式进入生产运营;民和生物加大肥料和生物燃气的推广力度。

2、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事项。报告期,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披露了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计划募集资金进行以禽肉为主的熟制品加工领域,投入熟食制品加工项目和肉制品加工项目。通过这两项食品深加工项目的实施,公司的产业链布局进一步向前延伸,拓宽公司的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下游深加工行业受原材料等价格波动影响更小,其盈利水平比上游养殖行业更加稳定,有助于增强公司经营的抗风险能力。

3、狠抓疫病防控。报告期,公司对疫病防治采取全方位措施,确保公司经营的安全和持续发展。除了依托天然的地理环境优势以外,公司形成了严格的管理体系和预防措施,充分利用当地自然条件,防止疾病在各生产区间和各鸡场间传播。各生产区均远离村镇和人群,地势开阔,通风性好,有利于疫病的防治。在生产过程中根据鸡的不同生长周期制定不同的免疫程序,在养殖过程中制定严格的消毒和隔离制度并认真执行。公司生活区与生产区进行严格划分,工作人员进出生产区与生活区要经过严格的消毒程序。管理重视和疫病防控制度的落实为公司安全生产经营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雏鸡 969,580,566.40 466,002,122.14 51.94% 144.43% 8.06% 60.65%
鸡肉制品 717,700,246.65 586,969,663.41 18.22% 23.67% 6.39% 13.28%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17,711,386.36元,同比增加70.31%,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主营产品雏鸡售价上涨,收入增加所致。

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0,652,613.15元,同比增加231.01%,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雏鸡售价大幅上涨,毛利增加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号通知”)。根据财会〔2018〕15号通知,公司需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会〔2018〕15号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5、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15号通知的要求及解释,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单独列示;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11)代收代缴个税的手续费返还调整至其他收益列报。

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主要影响如下:

2017-12-31/2017年度 调整前 调整后 变动额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54,301,886.02 54,301,886.02
应收票据 11,318,200.00 -11,318,200.00
应收账款 42,983,686.02 -42,983,686.02
其他应收款 1,915,470.85 1,998,383.35 82,912.50
应收利息 82,912.50 -82,912.50
固定资产 1,173,903,561.03 1,173,904,980.48 1,419.45
固定资产清理 1,419.45 -1,419.45
在建工程 153,880,908.08 158,036,576.24 4,155,668.16
工程物资 4,155,668.16 -4,155,668.16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48,912,219.54 148,912,219.54
应付账款 148,912,219.54 -148,912,219.54
其他应付款 444,744,143.08 444,837,946.92 93,803.84
应付利息 93,803.84 -93,803.84
其他收益 1,953,767.01 2,136,306.79 182,539.78
营业收入 1,067,502,353.94 1,067,322,505.39 -179,848.55
营业外收入 587,843.04 585,151.81 -2,691.23
管理费用 84,167,184.92 79,848,931.09 -4,318,253.83
研发费用 4,318,253.83 4,318,253.83

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不会对当期和格式调整之前的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影响。 2、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8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4月25日,公司与昌邑胜峰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投资协议书》,公司以自有资金2,100万元人民币与胜峰控股合资设立潍坊民和食品有限公司,开展鸡肉产品的深层次开发与销售业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出资2,100万元,持股70%。报告期,该公司已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详情见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同比扭亏为盈

同比扭亏为盈

2019年1-3月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万元) 23,000 28,000
2018年1-3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563.27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主营产品商品代鸡苗销售价格较同期有较大幅度上涨。

法定代表人:孙希民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