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2-13

证券代码:300343 证券简称:联创互联 公告编号:2019-011

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9日以传真、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2月12日上午11:0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洪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本次会议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改对照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五十(5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30%); (五)连续十二(12)个月内担保金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30%); (五)连续十二(12)个月内担保金额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50%)且绝对金额超过叁仟万(30,000,000)元;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若股东大会、董事会违反上述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50%)且绝对金额超过叁仟万(30,000,000)元;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若股东大会、董事会违反上述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办理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备查文件

《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