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业:关于对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12-29
对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长、时任天业集团董事长曾昭秦,时任董事兼总经理王永文,时任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岳彩鹏,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蒋涛,时任董事李延召、吉星敏,时任独立董事佘廉、刘国芳、路军伟,时任监事柳毅敏、王凯东、李家生、田茂龙、张晓燕,时任副总经理张兰华、文云波、纪光辉、牛宝东、史别林予以公开谴责;公开认定公司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长、时任天业集团董事长曾昭秦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开认定时任董事兼总经理王永文、时任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岳彩鹏、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蒋涛10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时任董事李廷涛、时任监事曾陆予以通报批评。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