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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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18-050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9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经过全体监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编制《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程序合法、有效。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因公司3名监事中有2名监事或其近亲属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回避了本次会议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表决,2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故将本议案直接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因公司3名监事中有2名监事或其近亲属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回避了本次会议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表决,2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故将本议案直接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