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9-04

证券代码:000488 200488 证券简称:晨鸣纸业 晨鸣B 公告编号:2018-125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晨鸣纸业”或“本公司”)于 2018年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为 2018-110,内容有关第三债务人(即交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的命令。

本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之公告提及有关第三债务人的命令的聆讯已于2018年8月31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完成。判定债权人(即Arjowiggins HKK2 Ltd.)就一笔判定债权人声称总额为380,006,761.79港元,包括(除其他事项外)合同赔偿、有关律师费用及仲裁费用以及其各自的利息,寻求对由第三债务人为本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东在6年后并未作出要求,总额为1,340.43港元的款项作第三债务人绝对命令。第三债务人同意提供上述总额(即1,340.43港元)予判定债权人。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命令判定债权人向判定债务人(即本公司)支付该第三债务人申请的讼费。

目前,本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稳定,本公司将会继续与法律顾问商讨,并积极应对,采取一切措施来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