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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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

(000680)
二〇一八年八月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董事长刘会胜先生、总经理张民先生、财务总监王俊伟先生、财务管理部部长袁青女士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3、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在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释义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
| 公司、本公司或山推股份 | 指 |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 董事会、公司董事会 | 指 |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 | 指 |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 山东省国资委 | 指 |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山东重工集团 | 指 |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 集团财务公司 | 指 | 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山推进出口公司 | 指 | 山东山推工程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 |
| 山推楚天公司 | 指 | 山推楚天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公司章程》 | 指 |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 股票简称 | 山推股份 | 股票代码 | 000680 |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山推股份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antuiConstructionMachineryCo.,LTD.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HANTUI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刘会胜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项 目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袁 青 | 宋 政 |
| 联系地址 | 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327国道58号 | 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327国道58号 |
| 电话 | 0537-2909532 | 0537-2909532 2907336 |
| 传真 | 0537-2340411 | 0537-2340411 |
| 电子信箱 | yuanqing@shantui.com | zhengq@shantui.com |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7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7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元) | 4,603,322,506.51 | 3,482,347,331.72 | 32.1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4,937,658.11 | 56,057,866.96 | 33.6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79,233,158.13 | 47,184,731.34 | 67.9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08,716,227.29 | 432,371,209.10 | -148.27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04 | 0.0452 | 33.6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04 | 0.0452 | 33.63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4 | 1.72 | 增加0.52个百分点 |
| 项 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0,119,793,589.41 | 9,561,029,842.61 | 5.8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378,390,364.25 | 3,307,592,544.96 | 2.14 |
2、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 1,240,787,611 |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 0.0604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 目 | 金 额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727,432.0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489,799.77 |
| 债务重组损益 | -4,664,463.2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80,065.2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50,063.6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6,466.57 |
| 合 计 | -4,295,500.0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从事工程机械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所属行业特征
公司所处行业为工程机械行业。工程机械行业是我国装备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的统计,工程机械包括铲土运输机械、挖掘机械、混凝土机械、压实机械、路面施工与养护机械、起重机械、高空作业机械等二十大类。广泛应用于建筑、水利、电力、道路、矿山、港口等工程领域。
工程机械行业发展与宏观经济及固定资产投资高度相关,产品市场需求受国家固定资产和基础建设投资规模的影响较大,属于投资驱动型行业,行业发展景气度具有周期性。伴随着2002年中国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中国工程机械行业也进入了发展快车道,中国工程机械企业在此期间收入规模、技术水平、质量水平都有长足的发展,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也显著增强。与此同时,国际知名工程机械企业也都纷纷布局中国,不断加大在中国的投资,充分参与高速增长的中国市场的竞争机会。2012年以后,随着国内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的下降,以及前期市场快速增长积累的大量工程机械保有量,工程机械行业市场需求出现连年下滑,竞争也变得更为激烈。在此轮调整的过程中,行业累计存量逐步达到高点,产能扩张也显著放缓。在经历了2017年行业恢复性增长之后,2018年上半年行业趋势进一步稳中向好,全年平稳增长的态势有望持续。基建投资意愿加强,水利、铁路、公路等投资稳定增长,给工程机械行业带来发展机遇。同时,随着供给侧改革的深化和设备使用周期、环保压力的影响,机械设备进入更新周期带来的存量设备更新需求的增长。
2018年世界经济延续了复苏势头,我国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新常态下的中国经济延续了去年以来总体平稳、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结构调整深入推进,新旧动能加快转换,质量效益稳步提升,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起步良好。经济领域出现了更多的积极变化,支撑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的有利因素进一步增多,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更加明显。
目前从事工程机械行业的企业较多,竞争尤为激烈。在经历了行业需求低潮后,呈现出两极分化、强者恒强的特征。一是随着国家持续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分企业进行产能结构调整,回归主业,做自己最擅长的领域成为主要发展方向;二是行业规模、利润降低带来经营风险的恶化,行业整合兼并加速,一些规模较小、技术较弱的企业,逐步丧失市场份额和退出市场,行业市场份额逐渐向龙头企业倾斜。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三是随着大数据的发展,智能化施工设备将是未来设备的主要发展方向,目前行业领先企业已经加大智能化控制的研发投入,并取得了一定成果。就推土机而言,属于技术壁垒较强的产品,生产制造呈现多品种、小批量、零部件多、制造工艺复杂等特点,行业进入门槛较高。从国内来看,推土机产品主要呈现由山推股份等6家企业为主导的竞争格局,公司经过30多年的发展,以绝对的优势领先行业其它制造商。
工程机械行业的上游主要为钢铁行业、发动机及有关零部件制造业,对工程机械行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1、钢材、零部件的价格涨跌会直接影响工程机械产品的成本;2、上游零部件的质量情况会影响工程机械产品品质及可靠性。工程机械行业的下游主要包括交通运输、水利、水电、能源和建筑等行业,受国家宏观经济影响较大。
(二)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和经营模式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和经营模式未发生较大变化。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机械、矿山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收获机械及配件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租赁、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以生产销售推土机、压路机、混凝土机械、装载机等主机产品及履带底盘系统、传动部件等核心零部件产品为主。主要经营模式为,根据市场预测及合理库存,动态安排生产任务,由相关生产部门组织生产。产品销售方面,采取主机产品以代理制为主、零部件销售以向工程机械主机厂商配套和代理销售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公司为国内推土机行业的领军企业,系最早一批国内上市的工程机械领域知名企业。
(三)公司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的销售模式主要为代理制,即采取授权代理商(以下简称“代理商”)买断销售方式。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在公司代理制的基础上,公司与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进一步开展了保兑仓、按揭、融资租赁及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具体情况如下:
1、保兑仓业务
保兑仓方式主要为合作银行对本公司授予一定的综合授信额度,专项用于本公司的代理商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本公司代理商利用上述协议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购买本公司的各类工程机械,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代理商无法交存足额票款时,其仍未销售的库存工程机械,由公司按照协议规定承担相应的回购责任,并及时将购买款项划入指定账户用于偿还承兑汇票款项。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保兑仓方式的销售金额约为91,533.33万元,占公司2018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9.88%。截至2018年6月30日,各代理商按协议开出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43,137.51万元,其中光大银行3,876.72万元,平安银行5,768.63万元,华润银行33,492.16万元。截止财务报告日尚未发生回购事项。
2、按揭业务
按揭贷款方式是指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并由公司的代理商与合作银行签订相关从属协议。在前述合同项下,合作银行与代理商推荐的终端客户签订按揭合同专项用于购买公司各类工程机械;当终端客户在贷款期限内连续三期未能按时、足额归还银行贷款本息或贷款最后到期仍未能足额归还本息时或放款90天内未将抵押资料手续办理完毕并送达银行的,由代理商承担回购义务,如回购义务发生,且代理商未能承担回购义务,公司承担回购义务。报告期内公司代理商通过按揭方式的销售金额约为1,948.23万元,占公司2018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0.42%。截至2018年6月30日,该协议项下为在光大银行开展的业务贷款余额5,458.69万元,其中存在逾期余额153.46万元,均为与光大银行开展的业务,尚未达到合同回购条件。
3、融资租赁业务
融资租赁方式是指公司与租赁公司签订《回购协议书》,租赁公司与代理商推荐的终端客户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专项用于购买公司各类工程机械;当终端客户在贷款期限内发生3次或3次以上迟延支付租金的,代理商承担回购义务;如回购义务发生,且代理商未能承担回购义务,公司承担回购义务。报告期内公司代理商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的销售金额约为17,557.15万元,占公司2018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81%。截至2018年6月30日,融资租赁业务余额24,289.39万元,其中存在逾期余额2,187.74万元,均为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的业务,尚未达到合同回购条件。
4、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方式是指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合作银行对公司授予一定的综合授信额度,专项用于买方付息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公司代理商利用上述协议项下的票据变现来实现将其出具的收款人为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转化为现金,以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所附的合同价款,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期间或到期时代理商不能按时支付利息或不能足额承兑汇票面额的,公司按照协议规定向合作银行返还贴现资金。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方式的销售金额约为1,500.00万元,占公司2018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0.33%。截至2018年6月30日,在光大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额为3,800.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发生返还事项。
2018年4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有关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建立工程机械授信合作业务的议案》、《关于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合作开展保兑仓、按揭、融资租赁业务等业务,2018年度授信总额度合计为29.5亿元,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公司基于与客户签订的合同相应条款确认收入,以具有商业实质及主要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判断标准,即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收入:1)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具体原则为:公司将货物发出,购货方签收无误后,收入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并已收讫货款或预计可收回货款,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合同中存在的回购、垫付保证金(或月供、租金)、承担追偿责任等导致公司现金流出或承担其他风险条款的,公司列在应收账款,并按公司坏账政策计提坏账准备。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按揭、融资租赁业务合计逾期金额为2,341.20万元,尚未达到合同回购条件;保兑仓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合计余额为46,937.51万元,未发生回购或返还事项。公司整体业务风险处于可控状态。
同时,公司为严格控制潜在的回购风险,对代理商开展相关业务制订了严格的管理措施,包括事前准入措施、过程监测措施和损失弥补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1、事前准入措施
公司通过对代理商进行事前审查,决定其是否获准开展金融销售业务,并且决定其可开展的金融销售业务种类和额度。
事前准入措施包括①对代理商的经营维度、市场维度、财务维度、成长维度项下多个明细指标进行平衡计分,根据分数高低确定各代理商的年度综合评级,评级较优的获准开展所有金融销售业务并且分配较高的额度,评级通过的获准开展一种或者两种销售业务并且分配较少的额度,评级较差的不允许开展金融销售业务;②公司还会对代理商的组织机构的完善程度提出要求,在评级合格外还要求代理商必须配置运作良好的专职信用(或债权)管理部门,方可开展金融销售业务;③公司还会考虑代理商的历史信用记录,对于历史回款有逾期记录的代理商谨慎操作。
此外,公司还要求通过事前准入的代理商与合作银行或租赁公司直接签署合作协议,由合作银行或租赁公司再对代理商执行更为严格的全面综合资信管理及抵押担保政策审查。
针对获准开展金融销售业务的代理商,公司制定了《山推金融授信资源操作管理办法》,作为年度代理协议的附件,明确了双方的法律责任,强调了金融销售业务的规范操作要求及代理商违规处罚措施,并要求开展金融销售业务的代理商提供反担保措施。
2、过程监测措施
在开展金融销售业务的过程中,公司还对代理商进行持续的过程管理,通过单笔业务审批和指标跟踪考核等手段,公司可以及时发现风险,避免潜在损失的发生。
在金融销售额度内的业务,每一单均需要由代理商向公司提交正式申请,由公司营销事业部、事业部分管领导逐级审批后方可操作,确保业务过程的合规性。
公司还针对代理商设定了金融销售业务管理指标,并对指标进行跟踪考核,对于指标达到或超过警戒线的代理商,实施暂停金融销售业务并限期整改的处罚。
3、损失弥补措施
在公司的金融销售业务实际发生损失,公司需要履行回购义务时,公司还制订了损失弥补措施,公司将根据代理协议主张对代理商的追偿,对代理商或终端客户提起诉讼,以获得相应的补偿。
总之,公司当前应对措施能有效管控上述业务风险。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