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8-23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8-069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8月21日15时,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8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艳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是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