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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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股票简称 | 新华制药 | 股票代码 | 000756 | |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董事会秘书助理 | ||
| 姓名 | 曹长求 | 田存星 | ||
| 办公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1号 | 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1号 | ||
| 电话 | 0533-2196025 | 0533-2196024 | ||
| 电子信箱 | cqcao@xhzy.com | tiancunxing@xhzy.com |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营业收入(元) | 2,687,680,140.23 | 2,403,274,161.26 | 11.8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3,363,815.34 | 106,774,952.86 | 15.5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20,200,530.53 | 87,258,441.96 | 37.7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36,331,240.88 | 9,557,583.42 | 1,326.42%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0.23 | 13.0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0.23 | 13.04%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90% | 5.19% | -0.29%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5,671,642,001.29 | 5,273,647,124.63 | 7.5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535,825,593.88 | 2,480,023,776.59 | 2.25%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9,80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家 | 32.94% | 157,587,763 | 0 | ||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其他 | 31.13% | 148,907,598 | 0 | ||
| 巨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3.75% | 17,930,905 | 17,930,905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 其他 | 0.69% | 3,309,367 | 0 | ||
| 深圳前海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瑞丰价值1号私募投资基金 | 其他 | 0.69% | 3,294,919 | 0 | ||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 其他 | 0.65% | 3,109,686 | 3,109,686 | ||
|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鲲凌1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0.43% | 2,071,840 | 0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 其他 | 0.34% | 1,611,012 | 0 | ||
| 公司-安信消费医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
| 李松青 | 境内自然人 | 0.28% | 1,353,228 | 0 | ||
| 林穗贤 | 境内自然人 | 0.27% | 1,305,434 | 0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本公司董事未知上述十大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也未知外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主要从事开发、制造和销售化学原料药、制剂、医药中间体及其他产品。本集团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
上半年,本集团克服原材料价格上涨、安全环保等生产制约因素加大、市场竞争激烈等诸多因素影响,抢抓市场机遇,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实现重点工作突破,生产经营工作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1.狠抓市场营销,结构调整成效明显
抢抓市场机遇,充分发挥企业综合优势,上半年原料药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11.79%,其中出口创汇实现1.28亿美元,同比增长21.96%。制剂工业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25亿元,同比增长18.54%,其中舒泰得、佳和洛等6大战略品种实现销售人民币1.48亿元,同比增长52%。
大力推进国际化战略,上半年国际合作产品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753万元,同比增长57.23%。与美国百利高签署协议,双方共同增资约人民币9,500万元,新增50亿片固体制剂国际合作项目。其他重点国际合作项目顺利推进。
与阿里巴巴集团签署框架合作协议,将有利于在化工原料销售、大企业平台采购、互联网+医药(医疗)、新零售无人店等领域展开深入合作。上半年电子商务营业收入人民币5,522万元,同比增长约7倍。 2.狠抓研发工作,增添发展后劲
上半年,有4个原料药新品通过技术审评,并获得可以直接上市使用资格。9个原料药新产品、8个制剂新产品研究取得实质进展,与沈阳药科大学启动了抗老年痴呆重大创新药合作开发。
大力推进一致性评价工作。上半年有7个产品、10个文号通过BE,其中3个产品材料已经递交药审中心候审。1个产品成功申请豁免临床;分别有2个产品进入BE及预BE阶段。公司启动了5个产品的注射剂再评价工作。4个原料药再评价产品顺利提交登记备案。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达制药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本公司再次通过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与山东理工大学合建的“淄博市神经退行性疾病新药研发重点实验室”被列为淄博市重点试验室,上半年共申请专利15项,其中发明专利10项。
3.加快推进建设及改造项目
现代医药国际合作中心(一期)已完成GMP认证资料申报,下半年申请MHRA检查。二期项目稳步推进。
上半年完成自动化、连续化、智能化升级改造等重点项目10个,生产系统自动化水平大大提高,质量、安全、节能控制水平大幅提升。另外10项重点自动化改造项目正在实施中。
4.强化基础管理,保障稳态生产及市场需求
公司继续深入推进6S管理,全面提升基础管理水平,上半年“三个生命线工程”运行平稳,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公司制定安全专项工作方案,组织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及安全方针目标答辩,开展综合检查及专业检查。加大安全方面投入,提升装置安全自动化防护等级。确保安全稳定生产。
上半年共完成20项环措项目,正在实施23项。加强VOCS在线检测,实现各点实时监控,加强异味控制,有力保障了市场需求。
上半年公司通过质量审计67次,通过市场质量抽样检查75次,产品全部合格。按时完成出口欧盟产品的62号令工作。8个产品通过兽药GMP认证。顺利取得维C加锌生产许可证和泡腾颗粒食品生产许可证。
按国内有关规定披露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分析
于2018年6月30日,本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5,671,642千元,较年初上升7.55%,总资产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经营产生盈利;于2018年6月30日,本集团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2,994,520千元,较年初上升11.15%,主要原因是银行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适当增加;于2018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为人民币2,535,826千元,较年初上升2.25%,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经营产生盈利。
于2018年6月30日,本集团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为人民币616,718千元,比年初增长41.49%,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销售规模扩大及部分销售业务付款期限未到。
于2018年6月30日,本集团预付款项为人民币31,556千元,比年初增长38.36%,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预付采购款增加。
于2018年6月30日,本集团短期借款为人民币235,835千元,较年初增长55.3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为补充流动资金,银行借款适当增加。
于2018年6月30日,本集团应付职工薪酬为人民币36,452千元,较年初下降46.7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支付年初应付职工薪酬。
于2018年6月30日,本集团应交税费为人民币26,265千元,较年初增长118.9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应缴增值税及所得税上升较大。
于2018年6月30日,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负债为人民币24,049千元,较年初增长40.7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8】54号文件,公司本报告期对于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机器设备折旧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从而导致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2018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687,680千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83%;营业利润为人民币166,134千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13%,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报告期积极开拓市场,扩大营销规模,原料药及制剂产品售价同比增长。
2018年上半年本集团销售费用人民币336,145千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7.2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本集团积极开拓市场,强化制剂战略品牌建设,营销费用增加。
2018年上半年本集团财务费用人民币20,039千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4.53%,下降的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汇兑收益增加。
2018年上半年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36,331千元,同比增加人民币126,774千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不断加强资金营运管理,通过合理调配资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较大。
2018年上半年本集团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19,123千元,同比减少人民币10,979千元,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投入增加。
2018年上半年本集团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23,039千元,同比减少人民币25,386千元,主要原因是偿还部分到期借款。
2018年上半年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人民币143,273千元,同比增加人民币94,770千元,主要原因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增加。
本公司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分析
(1)本公司享有淄博新华-百利高制药有限责任公司50.1%股东权益。该公司注册资本为美元20,949千元,主要从事生产、销售原料药、固体制剂。于2018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01,157千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80,431千元,2018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4,264千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0.37%,实现利润总额为人民币18,058千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54.94%,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销售量价齐升。
(2)本公司享有山东新华医药贸易有限公司100%股东权益,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499千元,主要经营销售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保健食品、计划生育用品、化妆品等。于2018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353,729千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869千元,2018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794,543千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36%,主要原因是商业制剂销售下降;实现利润总额为人民币3,391千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1.37%,利润总额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实施大制剂战略,强化制剂战略品牌建设,销售费用增加。
(3)本公司享有新华制药(寿光)有限公司100%股东权益。该公司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30,000千元,主要从事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于2018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764,240千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424,917千元,2018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44,434千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5.1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狠抓市场机遇,销量增长;实现利润总额为人民币18,789千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3.9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原料采购成本上升。
(4)本公司享有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60%股东权益。该公司实收资本为人民币84,930千元,主要从事药品生产与销售。于2018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27,643千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11,070千元,2018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78,647千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0.6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制剂市场开拓力度,产品销量同比增长所致;实现利润总额为人民币10,106千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5.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原材料采购成本上升。
主营业务构成情况分析 (人民币元)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分行业 | ||||||
| 化学原料药 | 1,173,577,615.67 | 852,207,304.84 | 27.38% | 11.79% | 17.70% | 下降3.65个百分点 |
| 制剂 | 1,182,629,382.39 | 782,936,942.63 | 33.80% | 10.80% | (0.14%) | 上升7.25个百分点 |
| 医药中间体及其他 | 331,473,142.17 | 303,812,028.96 | 8.34% | 15.89% | 29.21% | 下降9.45个百分点 |
| 合计 | 2,687,680,140.23 | 1,938,956,276.43 | 27.86% | 11.83% | 11.23% | 上升0.40个百分点 |
| 分产品 | ||||||
| 解热镇痛类等原料药 | 1,173,577,615.67 | 852,207,304.84 | 27.38% | 11.79% | 17.70% | 下降3.65个百分点 |
| 片剂、针剂、胶囊剂等制剂 | 1,182,629,382.39 | 782,936,942.63 | 33.80% | 10.80% | (0.14%) | 上升7.25个百分点 |
| 医药中间体及其他 | 331,473,142.17 | 303,812,028.96 | 8.34% | 15.89% | 29.21% | 下降9.45个百分点 |
| 合计 | 2,687,680,140.23 | 1,938,956,276.43 | 27.86% | 11.83% | 11.23% | 上升0.40个百分点 |
| 分地区 | ||||||
| 中国(含香港) | 1,877,197,587.18 | 1,306,421,716.16 | 30.41% | 12.86% | 12.47% | 上升0.25个百分点 |
| 美洲 | 404,603,284.92 | 322,686,697.07 | 20.25% | 21.14% | 9.38% | 上升8.58个百分点 |
| 欧洲 | 150,797,141.32 | 110,233,275.00 | 26.90% | (13.14%) | (28.96%) | 上升16.28个百分点 |
| 其他 | 255,082,126.81 | 199,614,588.20 | 21.74% | 9.75% | 51.86% | 下降21.71个百分点 |
| 合计 | 2,687,680,140.23 | 1,938,956,276.43 | 27.86% | 11.83% | 11.23% | 上升0.40个百分点 |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变化情况分析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
|---|---|---|---|---|
| 2018年1-6月 | 2017年度 | 2018年1-6月 | 2017年度 | |
| 营业利润 | 166,133,634.82 | 281,680,867.72 | 101.71 | 105.04 |
| 营业外收支净额 | (2,793,032.82 ) | (13,506,991.72) | (1.71) | (5.04) |
| 利润总额 | 163,340,602.00 | 268,173,876.00 | 100.00 | 100.00 |
本报告期利润构成跟上年度无较大变化。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7 号、8 号、9 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 5月 2 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均自 2018 年1月 1 日起实施。本集团在编制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了相关会计准则,并按照有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上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 2018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不产生重大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2017 年 7月5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22 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本集团在编制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了相关会计准则,并按照有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上述收入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对本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已于2018年4月19日经本公司第九届次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
(2)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表相比,本期因经营期限到期清算减少淄博新华-中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1家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