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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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98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53.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6,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用50,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16,0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8月12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潍坊分行开设的人民币账户。扣减审计费、律师费、路演及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7,378,500.00元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08,621,5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20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其他发行费用7,378,500.00元中,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支付7,358,740.75元(其中包括:公司上市印花税、变更登记费468,343.82元,律师费400,000.00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费用16,600.00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费及信息服务费46,000.00元,验资费40,000.00元,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费350,000.00元,印花税结余19,759.25元(本公司已于2010年12月30日结转资本公积)。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以前年度项目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78,286,012.98元。全部为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127,148,901.36元。募集资金理财取得投资净收益25,243,649.73元(另有增值税580,495.28元,于2018年上半年上缴)。
其中: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31,714,055.12元。2010年10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31,714,055.12元。
2、以前年度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2010年12月3日,根据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2年3月31日止,已将超募资金全部拨付完毕。
(2)2013年1月22日,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3年7月17日止,本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限未超过6个月。
(3)2013年7月30日,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年度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实际划转9,038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038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限未超过6个月。
(4)2013年12月3日,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已将超募资金全部拨付完毕。
(5)2014年4月23日,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年度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实际划转8,000万元。截至2014年10月22日,本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限未超过6个月。
(6)2014年11月27日,根据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5年1月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实际划转5,000万元,截至2015年5月22日,本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限未超过6个月。
(7)2015年8月19日,根据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到期日,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未拨付。
(三)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8年上半年,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137,284.04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81,423,297.02元,全部为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2010年根据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3年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581,423,297.02元。
2、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2,846,055.73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129,994,957.09元。
3、2018年上半年,根据本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石嘴山银行办理结构性存款的关联交易议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4.53亿元人民币办理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石惠存”结构性存款,到期取得投资收益4,920,082.00元(含增值税278,495.21元,2018年上半年已上缴)。
4、根据本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石嘴山银行办理结构性存款的关联交易议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4.53亿元人民币办理了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证收益型结构性存款,截止2018年6月30日尚未到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理财累计取得投资净收益29,885,236.52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应有余额234,678,651.12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余额为234,678,651.12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于2009年7月25日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和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9月7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为了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管理水平,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2013年12月19日,根据本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全部募集资金转存石嘴山银行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关联交易议案》,为了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管理水平,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本公司将存放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支行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全部转入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金凤支行(以下简称“石嘴山银行”)。公司于2013年12月27日与石嘴山银行、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石嘴山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等公开承诺的项目或经合法程序变更的项目,由公司计划部门根据项目实施计划、进度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并提交给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时抄送公司负责证券事务管理的部门;公司总经理针对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公司投资计划及计划是否合理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公司负责证券事务管理的部门对其合规合法性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以董事长批准后,交公司财务部备案;计划部门的经办人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和进度向财务部提出资金交付申请,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报董事长批准;由公司财务部组织资金,财务部负责人根据备案资金计划,依据董事长批准的资金数额进行付款。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本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的,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账户类别 | 期末余额 | 存储方式 |
|---|---|---|---|
| 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金凤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234,678,651.12 | 活期、定期存款 |
| 合计 | 234,678,651.12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4年3月25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将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完工时间调整为2014年6月30日。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参见一、(二)。
4、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九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10,862.15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3.73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8,142.33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投资项目和招募资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季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 等离子体低NOX燃烧推广工程 | 否 | 5,000.00 | 5,000.00 | - | 5,000.00 | 100.00% | 2012年8月20日 | 是 | 否 | ||
| 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 | 否 | 36,965.00 | 36,965.00 | 313.73 | 30,956.24 | 83.74% | 2014年6月30日 | -1,070.70 | -14,205.75 | 否 | 否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4,500.00 | 4,500.00 | - | 2,186.09 | 48.58% | 2012年8月20日 | 是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6,465.00 | 46,465.00 | 313.73 | 38,142.33 | - | -1,070.70 | -14,205.75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100.00%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100.00% | |||||||
| 合计 | 66,465.00 | 66,465.00 | 313.73 | 58,142.33 | -1,070.70 | -14,205.75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分为等离子体低NOx燃烧推广工程、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其中等离子体低NOx燃烧推广工程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虽于2012年8月20日已完工,但其属于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2014年6月末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厂房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报告期末实际投入使用48个月,效益尚未达到年度预期数据。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
| (1)2010年12月3日,根据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2年3月31日止,已将超募资金全部拨付完毕。(2)2013年12月3日,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已将超募资金全部拨付完毕。其余超募资金剩余443,971,500.00元,将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妥善安排使用计划,履行相应的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程序,并及时披露。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适用 | ||||||||||
| 以前年度发生 | |||||||||||
| 2014年3月25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将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完工时间调整为2014年6月30日。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 2010年度,本公司以募集资金31,714,055.1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
| (1)2013年1月22日,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3年7月17日止,本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限未超过6个月。(2)2013年7月30日,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年度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实际划转9,038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038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限未超过6个月。(3)2014年4月23日,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年度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实际划转8,000万元。截至2014年10月22日,本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限未超过6个月。(4)2014年11月27日,根据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5年1月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实际划转5,000万元,截至2015 年5 月22 日,本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限未超过6 个月。(5)2015年8月19日,根据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到期日,公司未使用该资金,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未拨付。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 适用 | ||||||||||
|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计划投入资金4,500万元,截至2012年8月20日,实际投入2,186.09万元,项目结余2,313.91万元。项目结余系由于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海外推广策略,海外办事处建设、参加展会费用少于预计。等离子体低NOx燃烧推广项目无结余。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厂房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项目资金尚未支付完毕,结余资金尚不能准确确定。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1)2016年4月7日,根据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石嘴山银行购买理财产品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4.53亿元人民币在石嘴山银行购买了保本型理财产品。(2)2017年1月4日,根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石嘴山银行购买理财产品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4.53亿元人民币在石嘴山银行购买了保本型理财产品。(3)2017年6月12日,根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石嘴山银行购买理财产品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4.53亿元人民币在石嘴山银行办理了结构性存款。(4)2018年1月3日,根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石嘴山银行办理结构性存款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4.53亿元人民币在石嘴山银行办理“石惠存”结构性存款。(5)2018年4月17日,根据2017年度股东大会议审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石嘴山银行办理结构性存款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4.53亿元人民币在石嘴山银行办理“石惠存”结构性存款,截至报告期末该笔理财尚未到期。公司累计取得投资收益31,678,350.72元(含税)。除购买上述理财产品外,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石嘴山银行银川金凤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 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