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8-09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张曦先生的通知,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54%,以上股份主要减持给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股总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张曦 | 150,181,408 | 23.38%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来源 | 减持原因 |
|---|---|---|---|---|---|
| 张曦 | 大宗交易或 集中竞价 | 3,500,000 | 0.54% | 协议转让 | 自身经营发展需要 |
上述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计划减持期间内出现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2、拟减持期间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3、减持价格 :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一)张曦承诺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诺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非公开发行中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国瓷材料股份的情况,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之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国瓷材料股份的计划,不会进行国瓷材料股份的减持,之后按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张曦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张曦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最大限度实施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曦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2.83%,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4、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5、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张曦先生《关于所持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通知书》。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