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7-25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就如下事项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2018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59,172,60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为256,414,600股。目前该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需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予以修订。
上述事项涉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序号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724.2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641.46万元。 |
| 2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9,724.2万股,均为普通股股份。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5,641.46万股,均为普通股股份。 |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