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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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无任何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27日以通讯通知的方式发出。
3、本次会议于2018年7月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
5、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珂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刘珂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宋华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任期自2018年7月2日至2020年4月10日。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三、上网公告附件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