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6-14

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13日星期三下午2:00 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6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6月12日下午3:00至2018年6月13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凤山路68号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09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2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398,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108%。 3、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人,代表股份398,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08%;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张林林女士、牛占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张林林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55096557股, 所得同意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表决结果当选。

1.02《选举牛占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55099361股, 所得同意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表决结果当选。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海润律师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