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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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6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5月26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董事共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孙日贵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后,延长至2019年6月21日。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届满后延长十二个月至2019年6月21日。除延长有效期外,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8年6月22日(星期五)下午2:30在公司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两项议案。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8-029)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