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6-01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否决的议案如下:
议案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未获得审议通过。
否决原因:在综合论证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表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对上述议案投了反对票,导致上述议案未通过。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3.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05月31日下午14:30,会期半天;
3.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05月30日-2018年05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05月31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05月30日15:00至2018年05月31日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空港路南益生路一号,山东益生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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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积生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6.1 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7人,代表股份187,187,1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4828%。
6.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15人,代表股份数为186,427,62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5.2577%。
6.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759,5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251%。
6.4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3,963,8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74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3,204,2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49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759,5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251%。
7、公司董事曹积生、迟汉东、耿培梁、巩新民、曲立新、宫君秋,监事任升浩、曹学红、孙秀妮,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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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
同意187,182,6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6%;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959,3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65%;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5%。
2、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187,182,1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958,8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9%;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7%;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5%。
3、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187,182,1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958,8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9%;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7%;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5%。
4、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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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187,182,1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958,8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9%;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7%;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5%。
5、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187,182,6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6%;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959,3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65%;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5%。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87,170,3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0%;反对1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6%;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947,0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62%;反对1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82%;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6%。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87,182,6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6%;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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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959,3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65%;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5%。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87,182,1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958,8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9%;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7%;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5%。
9、审议未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751,0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12%;反对186,434,1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77%;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51,0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482%;反对3,210,7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0014%;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5%。
否决原因:在综合论证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表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对上述议案投了反对票,导致上述议案未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6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