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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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8年 5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公司应出席会议的董事共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共 9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