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机械: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12-25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17-054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2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7年12月17日以电话和传真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海燕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93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226,677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385,873,624股增加至416,100,301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85,873,624元增加至416,100,301元。

鉴于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因此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了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参见本公告附件一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626,450.43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并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及管理制度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表达了同意的意见,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和信专字(2017)第000543号《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投入资金情况的鉴证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详细内容请见登载于2017年12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表达了同意的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5日

附件一:

章 程 修 正 案

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385,873,624元人民币。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85,873,62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

现改为: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416,100,301元人民币。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16,100,30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