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路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11-29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 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7-101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3 日前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参与京沪高速改扩建项目投标的议案》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发布《京沪高速公路莱芜至临沂(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公开选聘京沪高速公路莱芜至临沂(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京沪高速改扩建项目”、“本项目”)施工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拟投标本项目第二、六标段,本公司二级子公司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路桥梁公司”)拟与本公司二级子公司山东省高速路桥养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护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第七、八标段,其中公路桥梁公司为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路基、路面、桥涵等专业工程,养护公司承担交通安全设施等专业工程。

  本项目批复概算 228.18 亿元,其中建安费 161.69 亿元;项目建设总工期 42 个月,其中路桥工程施工工期 40 个月。施工二、六、七、八标段投标控制价上限(含 10%暂列金额)分别为 269700 万元、165000万元、119400 万元及 127700 万元。

  根据招标文件及补遗,“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 2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 ”、“投标人同意按照承诺书约定的额度认缴基金份额,且提交了符合要求的承诺书及证明材料的得 7 分,否则得 0 分”。“拟中标人(或其指定机构)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招标人指定机构签署合伙协议等文件,共同发起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基金”)。拟中标人(或其指定机构)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向基金出资;招标人指定

  机构分别作为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向基金出资。拟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到指定地点签署合伙协议并认缴出资资金,出资额为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 20%。基金存续期 5 年,到期清算。基金每年 12月 31日前分配收益,首先按预期收益率 2%计算、按照各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分配,剩余收益在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之间分配。”路桥集团、公路桥梁公司、养护公司在对招标文件进行认真研究后,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采取施工总承包与投资相结合的项目投标方案。如中标,路桥集团及公路桥梁公司、养护公司联合体分别投入最高不超过 5.4亿元、2.6亿元与招标人指定机构设立有限合伙基金;

  同时签订相应份额的工程施工合同,赚取施工利润。其中,路桥集团(或其指定机构)、公路桥梁公司(或其指定机构)分别与招标人指定机构签署合伙协议,设立有限合伙基金并认缴出资,出资额为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 20%。经总体测算,京沪高速改扩建项目能够为本公司带来较好的综合效益,有利于做大做强路桥施工主业,符合本公司利益与长远发展目标。

  鉴于目前项目能否中标并签订合同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公司将根据项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