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诚药业: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11-27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7-121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11月27日开市起复牌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拟筹划资产收购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诚药业、证券代码:002675)已于2017年1月3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并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由于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目标公司的股权,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月17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并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为保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顺利进行,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2017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2017年3月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2017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2017年3月1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
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5日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7年4月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3)。停牌期间,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已按照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2017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
2017年7月6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7】第39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公司与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积极准备回复工作,对重组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认真回复,对本次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诚药业;证券代码:002675)已于2017年7月17日开市起复牌。详情请见公司2017年7月17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司于2017年8月1日、2017年8月31日、2017年9月30日和2017年10月30日披露了《关于披露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9、2017-090、2017-095和2017-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