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讯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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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11月16日14:00-15:00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现场参加会议3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6人;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1月1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郝晓晖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67)。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7年12月04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公司召开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2017年第股票代码:002359 股票简称:北讯集团 公告编号:2017-166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7-168)。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