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泰山: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9-07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720,证券简称:新能泰山)自2017年8月22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7年8月2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公司于2017年9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5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程序继续停牌。
     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向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24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以下简称:“前次重组”),相关资产已经完成过户交割。公司本次重组的初步方案是:将前次重组前的上市公司母公司相关资产及负债和上市公司电力、煤炭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进行剥离,收购方为控股股东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所属企业。
     二、停牌期间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
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