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鹏股份: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5-12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5月8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77,427,4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3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