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能源:关于大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的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4-14
2017年4月13日,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大股东深圳金志昌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通知,其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了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4月13日,金志昌顺将持有的公司股份90,199,300股(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止目前该股份数变为342,757,340股)质押给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金志昌顺已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中国中投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该等业务的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4月12日。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1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6年4月13日,金志昌顺将持有的公司股份90,199,300股(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止目前该股份数变为342,757,340股)质押给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金志昌顺已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中国中投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该等业务的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4月12日。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1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