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11-04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孙希民先生将其所持有的1,000万股公司股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于2015年11月6日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具体详见公司公告《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2015-057号)。
因公司已经结清上述质押对应的银行贷款,所以股份质押解除。
截至本公告日,孙希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43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85%;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孙希民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中仍处于质押状态的公司股份为5,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8%。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