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10-14

      2016年10月13日,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刘振东先生关于其解除股权质押登记及再质押登记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股权解除质押情况
      刘振东先生于2015年10月13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3,350,000股质押给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进行融资,质押期限自2015年10月13日起(详见编号为临2015-018的公司公告)。现上述股权中的8,500,000股于2016年10月12日提前解除质押,解除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