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瑞股份: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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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6日,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5年12月31
日的总股本957,853,9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28,735,619.7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57,853,992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3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ª;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5年12月31
日的总股本957,853,9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28,735,619.7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57,853,992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3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ª;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