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海龙: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进展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12-03
恒天海龙控股子公司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的《已知债权人通知书》【(2013)兵一民破字第1-6号】,内容如下:
本院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的申请于2013年11月15日裁定受理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3年11月15日指定新疆崇德律师事务所和新疆瑞诚律师事务所作为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请你(或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新疆海龙化纤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通讯地址:新疆阿拉尔市玉阿新公路44公里处西支渠以西;邮政编码:843300;联系电话:0997-4928023、4928006;联系人:耿栋律师)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本院定于2014年2月20日上午11时在本院二楼大法庭(地址:新疆阿克苏市健康路1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请准时参加。出席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