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星:澄清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12-05

    2013 年 12 月 4 日《21 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撰写了《*ST 亚星火灾烧毁 4 亿装置 股东不和诉讼缠身面临退市》的文章,对文章中所述的有关内容,本公司澄清如下:

    关于文章中所述的 “一把火烧掉 4 亿元” 的说法并不属实。实际情况为:2013 年 11 月 27 日凌晨,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潍坊亚星湖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湖石”)年产六万吨 CPE 生产装置发生火灾事故。年产六万吨 CPE 生产装置总投资人民币 39,785.1 万元此次火灾造成部分财产损失,事故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正在调查核实中。目前亚星湖石年产六万吨 CPE 生产装置已停产,年产四万吨CPE 生产装置正常运行。有关的后续情况,本公司将根据事故调查进展情况及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公告。
    关于文章中所述的“股东不和” ,本公司特此声明,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赋予的职权行使权力,公司重大事项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逐级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关于文章中所述的“诉讼缠身”,有关诉讼情况,本公司都已及时进行了披露,详见本公司临 2013-052、临 2013-054、临 2013-056公告。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