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股份: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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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成农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13日召开六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同意公司以部分资产抵押贷款:继续将位于淄博市张店区宝石镇的94亩土地用于向中国银行淄博分行抵押贷款(原抵押合同已于2008年6月到期),最高额度677万元人民币,期限3年;改以位于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的1699亩土地用于向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市张店区支行抵押贷款(原以公司所属部分机器设备抵押,相关合同将于2008年9月-11月陆续到期),抵押最高额度为2.4亿元人民币,期限3年;将位于淄川区寨里镇袁家村西聊斋路1#(西侧)的91.77亩土地抵押给浦发银行淄博分行。
三、同意公司与山东东佳集团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互保总金额为4500万元人民币,期限3年。
以上担保全额生效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9715万元,无逾期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