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的提示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山东海化40.3365%的股份,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潍坊市国资委持有海化集团80.3987%的股权,因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潍坊市国资委。

    2008年9月3日,潍坊市国资委与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关于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划转协议》。协议约定:潍坊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51%的股权无偿划转给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因此,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将成为山东海化集团的控股股东,进而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上述协议生效的前提条件是:1、本次划转依法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2、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因本次划转而实际控股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向中国证券监督机构报批事项获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