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济柴:决定不向咸阳公司增资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根据石油济柴第二届董事会2001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和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石油济柴以货币资金收购了咸阳石油钢管钢绳厂剥离社会生活服务性资产后生产经营性资产的45%并以其作为出资与咸阳厂共同设立咸阳石油钢管钢绳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收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咸阳石油钢管钢绳厂与宝鸡石油机械厂合并重组的通知》和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宝鸡石油机械厂和咸阳石油钢管钢绳厂整合方案〉的通知》,咸阳厂的业务、资产及人员整体与宝鸡石油机械厂合并重组。重组后沿用“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原咸阳厂持有的咸阳公司的股权已一次性划入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咸阳公司的股东。
公司收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同意咸阳石油钢管钢绳厂向咸阳石油钢管钢绳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通知》,同意咸阳厂向咸阳公司增资10,005万元。
由于钢管制造业务不是公司的主营业务,所以本次公司不向咸阳公司增资。公司与咸阳厂共同聘请符合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咸阳公司进行资产审计和评估,并以评估值为基础,合理确定股权价值和持股比例。
公司控股股东济南柴油机厂和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都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下属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