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龙:更正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山东海龙在2008年12月24日发布的“董事会公告”中存在以下问题:

    质押期限自2009年9月12日起至借款本息偿还完毕。

    现更正为:

    质押期限自2008年9月12日起至借款本息偿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