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数控:重大装备制造企业退税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华东数控收到财政部关税司《重大装备制造企业退税确认书》,根据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核确认:公司研制生产的立式、卧式加工中心和龙门加工中心(含龙门镗铣床)符合政策规定,准予对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为生产上述设备进口财关税[2008]32号文件所列的关键零部件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

    公司尽快按确认书要求,到进口地海关办理退税手续,预计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符合退税条件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约300万元,具体退税数额需进口地海关核准。退税款在未按证监会有关定向增发新股规定转为国家资本金前,在“专项应付款-财政部”科目中挂账,不影响退税年度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