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商社:公布有关诉讼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现将有关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2008年1月7日,因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三联集团)担保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下称:济南分行)的银行贷款3900万元,济南分行申请拍卖三联集团持有的公司股票2700万股。2008年2月14日,该部分股份被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竞买成交。三联集团认为,该次拍卖行为存在诸多可疑之处,故将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济南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山东永道投资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山东齐鲁瑞丰拍卖有限公司起诉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山东高院),要求判决上述股权的拍卖无效,上述被告连带赔偿损失5000万元,暂保留其余巨额损失的索赔权利,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山东高院于2009年1月8日依法受理上述拍卖合同纠纷案,并将于2009年2月18日进行开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