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海洋:股东所持公司股权质押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东方海洋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公司IPO前限售股850万股及公司定向询价限售股70万股,共计920万股质押给深圳发展银行青岛分行,用途为流动资金借款质押担保,并于2009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该项股权质押期限自2009年1月20日至借款合同到期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