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东阿阿胶根据相关规定,经企业申报、专家审评、公示等程序,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09年2月5日收到了由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签发的鲁科高字[2009]12号文件的正式通知。认定有效期为3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2008年至2010年),所得税税率将按15%的比例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