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铝业:公布2009年度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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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南山集团公司(下称:南山集团)签订《2009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约定南山集团向公司提供生产用水、废水处理;同时公司向南山集团提供电、汽、铝制品、天然气服务。预计该项交易2009年累计金额约为2.5亿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与南山集团于2007年5月31日、9月19日分别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公司向南山集团承租九宗土地,即公司下属的南山铝业分公司、南山铝材总厂、南山热电厂以及10万吨新型合金材料生产经营所占土地(下称:合金材料所占土地),租赁总面积为1080523.6平方米,租金为每年2871013.8元人民币,租赁期限为10年;公司向南山集团承租合金材料所占土地(面积为56803平方米),租金为每年113606元人民币,租赁期限为20年。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龙口东海氧化铝有限公司、烟台东海铝箔有限公司与南山集团于2007年11月27日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上述两公司分别向南山集团承租土地,租赁面积分别为1176990平方米、88561平方米,租金分别为每年人民币2353980元、177122元,租赁期限均为20年。
公司与南山集团下属的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下称:财务公司)于2009年1月23日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约定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2009年预计服务交易累计发生额不高于2700000万元。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