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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龙:董事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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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3-07-08
山东海龙股东潍坊广澜投资有限公司于2009年1月20日将其持有公司的、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借款质押的限售流通股59,915,5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3%)办理了解除质押;同时,为向恒丰银行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借款质押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4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3%),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冻结手续,冻结期限自2009年1月20日起至借款本息偿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