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商社:公布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近期,部分媒体对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家电分公司(下称:家电分公司)营业场所的产权归属及公司租赁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三联集团)名下部分产权事宜进行了有关报道。针对该报道,公司作如下说明:

    一、家电分公司的营业场所即济南三联大厦地下三层至地上五层,为公司名下资产。公司除潍坊分公司、烟台分公司及枣庄分公司外,其他分公司经营场所均为租赁第三方房产。

    二、近日公司收到三联集团有关信函,要求解除与公司枣庄分公司、烟台分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与潍坊分公司的合同(租赁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到期后不再续约。

    公司管理层已针对上述三联集团解除与公司的租赁事项进行充分研究,力争将上述事件对公司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内。

    有关公司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