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海化集团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宜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2009年4月2日,山东海化接到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国资产权〔2009〕219号《关于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将潍坊市国资委持有的其51%的国有股权自2008年7月1日起无偿划转给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股权划转后,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因控股海化集团而间接控股公司。

    近日,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将就本次股权划转事项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待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办理股权过户等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