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铝业: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08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18日召开六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南山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南山集团)签订《土地租赁补充协议》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公司与南山集团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议案。

    三、根据龙口市人民政府有关通知文件规定,将土地使用税额征收标准调整为4元/平方米,为此,同意公司与龙口东海氧化铝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下称:龙口公司)就2007年9月19日签署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签订《土地租赁补充协议》,与龙口高新技术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补充协议》,将龙口公司转租给公司的61235.64平方米、公司租赁的323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租金均由每年2元/平方米调整为每年4.5元/平方米。

    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6月3日上午召开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一、二项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