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联公布关于济南商行诉讼案件的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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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已公告的济南市商业银行(简称:济南商行)与山东三联商社、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三联集团)等借款担保合同纠纷,追加公司为被告一案,由于本案的借款人山东三联商社在名称上与公司十分接近,部分媒体与投资者对两者的关系产生混淆,将公司与山东三联商社混为一家。公司特将有关情况予以进一步说明,其中,山东三联商社为三联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为不同的法人主体,没有任何股权关系,其它内容详见2009年5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截止目前,由于三联集团及其关联方欠付供应商货款及银行借款事项,导致公司作为连带被告事件已有20起,公司账户被查封冻结金额558万元,公司账户被强制执行累计划走资金442万元,公司房产被查封25514.2平米(其中公司西门店五层房产面积3275.2平米被两次查封,上述查封25514.2平米中仅按单次计算)。
截止2009年4月30日,不含因上述诉讼原因导致公司资金资产的损失,三联集团及其关联方尚对公司存在1419.77万元的资金占用未予清偿。
公司目前正对本案件进行调查,公司将除依法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答辩应诉外,还将积极采取措施,追究相关恶意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